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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确认递延所得税时,应计入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这句话怎么理解呢?这不是属于评估增值,借:资本公积,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m61901366| 提问时间:07/0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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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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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如果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同,导致确认递延所得税时,这部分差异会影响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具体来说:-评估增值部分会增加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后,会减少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从而影响商誉的计算。
-如果存在少数股东权益,这部分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会按比例分配给少数股东权益。所以,虽然评估增值时确实有借:资本公积,贷: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但最终这些调整会影响商誉和少数股东权益。
祝您学习愉快!
07/0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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