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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履行中“被保险人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其中宽限期是指什么时期?是合同效力终止前还是终止后?如果是终止前,那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保险事故是否要给付保险金?

13755249761| 提问时间:07/2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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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72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宽限期是指在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的额外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缴纳了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这个时期是在合同效力终止前。若合同效力中止后发生保险事故,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07/2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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