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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发放物资和组织员工旅游,为什么不属于福利费啊,尤其发放物资企业都做在的非货币性福利了呀,有点不理解

宝宝| 提问时间:07/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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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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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过节发放物资确实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处理,而组织员工旅游是否算作职工福利费则存在不同看法。一些地方税务机关认为旅游费用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能税前扣除;而另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则允许将旅游费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规定扣除。因此,具体处理方式需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07/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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