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里面,丙是无意捡到的,为什么不能视为先占呢?如何理解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先占是指无主物被最先占有的事实,而丙无意捡到的手表并非无主物,它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先占,而是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范畴。
祝您学习愉快!
先占是指无主物被最先占有的事实,而丙无意捡到的手表并非无主物,它有明确的所有权人。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视为先占,而是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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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6:38
这个里面,丙是无意捡到的,为什么不能视为先占呢?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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