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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可售面积40000,已出售面积36000。然后又说剩余4000平方米投资商场进行联合经营。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这里4000平方米为什么不视同销售啊?

8678a| 提问时间:08/1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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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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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4000平方米用于联合经营,并且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不被视为销售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在实际转让并取得收入时,才需要计算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08/1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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