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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将境外的经销权转让给境外公司,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对应的法条是什么

m0408_81988| 提问时间:08/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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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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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将境外的经销权转让给境外公司,且该经销权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情况下,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对应的具体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此交易行为发生在境外,并且经销权也完全在境外使用,不符合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应税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08/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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