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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块土地被永久占用修路,对方一次性给我们300万赔偿款,我们开票。但我公司不想把这个作为租赁收入,可能要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种情况可以把这笔赔偿作为对土地苗圃的赔偿款,给他们开服务费的发票吗

13658370946| 提问时间:08/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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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223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要看经济业务的实质是什么,依法纳税。

苗圃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开发票。

土地永不交房产税。是国家收回土地修路给的补偿款吗?这种情况不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如果是被另一家企业专用占用,那么相当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对方。也不用按租赁来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08/2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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