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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3%普票价税合计103万,进行深加工为高级实用油,请问如果本月没领用的情况下,可以计算抵扣为103/(1+3%)*9%吗?(重点是: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3%普票,教材没讲,取得3%的专票书中讲到了)

wanghonglang_3010| 提问时间:09/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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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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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以。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3%征收率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所以这张3%普票不能按103/(1+3%)*9%计算抵扣进项税。
祝您学习愉快!
09/0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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