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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对外合法转让股权给张某,后因张某投资失败导致认缴出资额不足以再一定期限内缴纳完成。转让人王某需要承担张某出资不足部分吗

15921408147| 提问时间:09/0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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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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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看王某转让的股权是否已届出资期限:-若转让的是已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且转让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1日之后,王某需对张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若转让的股权已届出资期限,或转让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1日前,需依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若王某未按章程规定出资或非货币出资价额显著低于认缴额,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若张某不知情,由王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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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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