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企业找自然人租房给员工当宿舍,房东委托物业公司和我们公司签租赁合同,合同上有明确写明房东姓名,租赁发票由房东去税务局代开;也有写明物业为代理人,房租对公转账支付给物业。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正常做账,并且房租可以税前扣除?是不是凭发票、合同和银行回单做附件就可以?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可以正常做账且房租能税前扣除。凭发票、合同和银行回单做附件通常是可行的。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支出的合理性,这些附件能完整反映租赁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可以正常做账且房租能税前扣除。凭发票、合同和银行回单做附件通常是可行的。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能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支出的合理性,这些附件能完整反映租赁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09/09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