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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卖小汽车价税分离用1+3% 不是1+1%吗

m072032266| 提问时间:09/27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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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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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税,但在进行价税分离时,是用含税销售额除以1+3%,而不是1+1%。这是因为3%是原征收率,价税分离要基于原征收率进行,分离后再乘以减按的1%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所以该业务应纳税额为$3\div(1+3\%)\times1\%=0.03$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09/27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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