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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问,为什么要减去6000×60%×80%?

18000676937| 提问时间:10/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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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06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明确区分销售收入和可扣除的成本。这里的6000万元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成本,而60%表示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比例,80%表示商品房的销售比例。因此,6000×60%×80%是与销售商品房相关的土地成本部分,可以作为扣除项。减去这部分,是为了计算销售商品房的增值额,从而正确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10/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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