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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财务与会计收入章节习题综合题2中,第4项业务。甲委托M公司代销,协议价1000,实际M对外销售价2000,题中告知未销售的可以退回,可知不是包销而是代销,为什么结算时是按1000的协议价与甲结算,而不是实际M对外的售价2000全部给甲呢?如果是按1000给甲,那2000与协议价1000的差额部分是归M所有吗,如果是这种情况不就成了包销,与题目中给出的未售出可退回矛盾吗?

13965019527| 提问时间:10/06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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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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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代销业务里,委托方和代销方通常会按协议价结算,本题中就是甲公司和M公司按1000的协议价结算。这是因为协议价是双方提前商定好的结算依据,体现了委托方给予代销方的报酬空间。2000与1000的差额部分归M公司所有,这并非包销。包销指的是代销方买断商品,无论是否售出都要向委托方付款。而本题中M公司可将未售出商品退回给甲公司,这表明M公司没有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所以仍属于代销业务。简单来说,协议价和实际售价的差异是对代销方提供销售服务的一种补偿,和包销、代销的本质界定不冲突。
祝您学习愉快!
10/06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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