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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麻烦帮忙看看,谢谢 这道题的可抵免境外税额10+111.11×20%=32.222的计算逻辑是怎么来的呀?10是怎么来的呀

328133li| 提问时间:10/0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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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07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抵免境外税额中的“10”是境外子公司股息所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由于子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而股息金额为90万元,因此预提所得税为90×10%=9万元。但题目中提到“税收饶让条款”,意味着该国对预提所得税进行了额外减免,因此实际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10万元(可能是税收协定下的特殊计算)。“111.11×20%”是境外子公司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11万元是境外子公司税后利润(90万元股息)还原为税前利润后的金额,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20%,即为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因此,可抵免境外税额为10(预提所得税)+111.11×20%(间接企业所得税)=32.22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10/0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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