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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性投资和永续债是不是都是更像债权投资的前提下企税可以税前扣除?

18903381288| 提问时间:10/2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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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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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混合性投资和永续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其利息支出可以作为债权投资处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混合性投资:如果被认定为兼具债权和权益特性的投资,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如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等),其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永续债:根据政策,如果被认定为债务工具,其利息支出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被认定为权益工具,则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需在税后承担。因此,当它们被认定为债权属性时,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10/2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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