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水电站,属于内资个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问题:该水电站过户给别人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判断依据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0/29 08:0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94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该水电站过户给别人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判断依据:
1.纳税主体: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转让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该水电站属于内资个体,符合纳税主体范围。
2.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针对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水电站过户属于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无论土地是国有还是集体性质,均在征税范围内。
3.税率规定: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实行30%-60%的累进税率,与土地性质无关。

因此,该水电站过户时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需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10/29 08:0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