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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应试指南P146页第二题,上次提问答疑老师说违约金10万应该视同收到货款计算增值税,但是答案不是这么处理的,答案对于这个10万元没有计算销项或进项,那么这个10万元到底该如何处理?

Coshine| 提问时间:11/1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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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336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10万元违约金不需要计算增值税。因为并没有发生销售货物的情形,所以这里的违约金不作为价外费用来处理。从增值税计税依据看,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基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计算。这笔违约金是因对方未履行“交货”合同义务产生的赔偿,并非销售配件等应税行为的价款组成部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范畴,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11/1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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