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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中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涉及到这三个不能预扣预缴就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0%限额,那么涉及到这样的题目,限额是用汇缴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算限额,还是汇缴时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他们单独应纳税所得额的30%算限额?

鲸落| 提问时间:11/1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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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265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汇算清缴时,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是基于纳税人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而不是基于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其中某一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单独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11/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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