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毁坏小区公共建筑物景观,金额达到15万元及以上,毁坏后予以恢复能免除刑事责任吗?

平常心| 提问时间:11/24 17:2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238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按照上面规定,如果不是“故意”的,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故意的,而且1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个人认为即使恢复也应该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可以减轻处罚。

具体实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祝您学习愉快!

11/24 18:0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最新回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