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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贷方余额100万元,缴纳所得税25万元,剩余的75代表的是可以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流吗?

m8214866| 提问时间:12/0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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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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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企业注销时,需先缴纳清算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剩余的金额,是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在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以及缴纳清算所得税后剩下的,这部分金额可以按规定向所有者分配,也就是可以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流。所以这里缴纳所得税后剩余的75万元代表可以分配给股东的现金流。
祝您学习愉快!
12/0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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