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已经计提,但是实际没发放的工资,要作为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吗?



已经计提但是实际没发放的工资,一般要作为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总额。在会计核算中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只要是属于当期的工资费用,无论是否实际发放,都应计入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中。如税务问答平台上,相关答疑也表明,申报工会经费时要将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列入总额一并申报。
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时,应以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依据,一般等于从应发工资总额中减去尚未实际发放的应付工资,再乘以 2%。
01/0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