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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1月申请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升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为2025年1月。2025年1月1日开了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建筑工程款含税额500万),2025年2月1日作废了这张发票。现在领导怪我没有及时作废这张发票,又不想交税。这1月的申报期马上就要到了(2月20日),请问2月份需要作增值税及附加申报不??怎样填报可以不交税呢???

4832488| 提问时间:02/1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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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你的一般纳税人我看从2月1日起生效
02/19 14:38
小愛老师
02/19 14:46
这样的话1月份可以按小规模走,按小规模的就按季度报(不管怎样超过30万的要交税的,等申报2月冲红的就可以退回来,但附加税不退)。 有时主管税务局会要求你提前报,所以还是问问税务局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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