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生产型企业收到供应商提供免费物料,以下几种情况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如何确认计税基数?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是免费试用的,试用的物料参与生产,最终与供应商无购销合同,企业从未采购过此类型物料,市场上无法获取此物料的销售价格; 1、是免费试用的,试用的物料参与生产,最终与供应商无购销合同,企业从其他供应商采购过此类型物料,可以获取同类型物料价格; 2、是免费试用的,试用的物料参与生产,最终与供应商有购销合同,此使用物料的价格可以准确计量。



增值税
无价格:视同销售要缴。按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 + 成本利润率) )计税,纳税义务发生在物料移送使用当天。
有同类价格:视同销售要缴。以同类物料市场价格计税,移送使用当天产生纳税义务。
价格可计量:视同销售要缴。按合同价格计税,纳税义务发生在移送使用当天。
企业所得税
无价格:类似接受捐赠要缴。按公允价值计税(可评估或由税局核定 ),收到物料确认接受当期产生纳税义务。
有同类价格:要缴。以同类物料市场价格作公允价值计税,收到物料确认接受当期纳税。
价格可计量:要缴。按合同价格计税,收到物料确认接受当期纳税。
印花税
一般无试用相关合同凭证不缴,有合同按性质计税,如属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 0.3‰贴花。
04/01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