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公司代扣代缴一个员工个人所得税,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10元 贷:银行存款10 但是未从员工那里扣回,现在这个员工离职了,这该如何处理好呢? 方案一:直接当现金收回的话 借:库存现金10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10 这样是否可以? 方案二:直接入费用的话 借:管理费用10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10 有哪个方案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应该如何处理合适



方案一和方案二都不可行。可先尝试联系员工补缴,若成功,账务处理为借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贷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若无法收回,计入 “营业外支出”,但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增。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代扣代缴流程,如实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配合相关工作,因为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税可能面临处罚。
04/10 15:11

m5015_63566 

04/10 15:14
公司是已经申报扣缴了的,这样也有可能面临处罚?

朴老师 

04/10 15:15
同学你好
这个一般没事
公司承担了计入营业外支出

m5015_63566 

04/10 15:22
我公司有在外地经营项目,工资是项目地发放,个税也是项目上以我公司名称申报缴纳,那本公司是不是要反应这笔个税

朴老师 

04/10 15:25
同学你好
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