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方为总包方,项目结束后甲方不能现金支付剩余工程款,甲方以建成的房产以房抵债,我方债权额占抵债标的物的86%,甲方占剩余14%;现甲方将其持有的14%部分以极低的价格(名义价1元)卖给我公司,在房屋有公允价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请问老师1:这个业务涉及到哪个准则;2、怎样进行账务处理;3、低价买入涉及到缴纳哪些税金



第一个
涉及到视同销售
第二个过户给你单位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第三
你们单位需要交契税、印花税。持有期间每年需要交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05/19 09:55

wsn0625 

05/19 13:58
老师,账务处理时营业外收入下的小项属于哪类呢,这个算是企业合并收益吗

郭老师 

05/19 13:59
他这个不属于合并收益,这个是你们不需要支付给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