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税务师里面这个计算公式没有看明白,麻烦老师给我解析解析

m11717666| 提问时间:06/2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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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从价消费税: 零售价 65 元(含税),先价税分离(÷1.13),再乘销售条数(20 箱 ×250 条 / 箱)和税率 36%,算从价税。从量消费税: 20 箱 ×150 元 / 箱定额税,算从量税。抵扣已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烟丝,领用 5 吨(占 10 吨的 5/10 ),其已纳消费税可按比例抵扣。公式汇总:应纳消费税 = [65/(1 + 13%)×20×250×36%] + (20×150) - (46416.43×(5/10)
06/2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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