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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59号)是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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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规(国税函[2010]623号):进一步明确中石油、中石化下属子公司的独立纳税义务,要求法人实体单独申报缴税,非独立分支机构由上级公司汇总缴纳。这一变化实质上改变了原有的部分规则,但并未直接废止[2000]559号文。
07/25 15: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59号)是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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