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自然人)B(企业)是甲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为100万,A占股60%(60万)、B占股40%(40万)都已实缴资金,这时候甲是不是要计提印花税?然后,A B分别把股东转让给C(自然人) D(自然人)份额不变,只是换人,这时候 A B C D都要缴纳印花税么?这时候甲还需要缴纳印花税么?还是说,甲是代替A B C D缴纳印花税?按照万分之5来算,A C分别要交300,B D分别要交200,也就是说,甲要代替4个人缴纳总共1000出去?
甲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时,需按万分之二点五缴印花税 250 元(100 万 ×0.00025)。
股权转让时,A、B(出让方)和 C、D(受让方)均需缴税:A 与 C 各缴 300 元(60 万 ×0.0005),B 与 D 各缴 200 元(40 万 ×0.0005),合计 1000 元。
甲公司不缴股权转让印花税,也无需代替股东缴纳,由 A、B、C、D 自行申报。
07/3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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