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一个公司开了几家门店,然后门店单独注册的个体户,那个体户从税务上讲就是属于独立核算的,而个体户的销售收入进了公司的账户,个体户销售的货物是公司供给的,公司再把纳完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等税费后的收入转给个体户,这样的模式运营有什么税务风险,另外,其核算是按代销处理呢?



有风险,前提是看个体户有没有独立的人员,资产;
代销一般是销售单位先收款
然后才给供货单位返还货款
与目前描述的业务情形不太一致
08/16 15:39
m0977_30766 

08/16 16:00
人员是公司的,资产也是公司的

钟存老师 

08/16 17:33
个体户的人员需要与公司的人员分开
个体户的人员不要在公司申报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