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公司搞了一次股权转让,实际上别人持股都是名义,当时他们办了的时候说是直接亲属之间,但是实际算起来有一部分不是,是老板的亲戚,老板娘的亲戚,他们的亲戚之间也转让了,张逍铭是张兴聪和段光萍的儿子,陈晓航是张翠芹的儿子,张翠芹和张兴聪是兄妹,王德旭是段光萍的侄子。当时转让,已经申请完税,现在省上税务疑点,又要查,非要细细说,这样的话,就不符合规定,现在我要怎么办才好?



补材料:整理完整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等),关联政策里的 “正当理由” 亲属范围 。
摆事实:用财务数据(亏损、净资产<股本)证明转让无收益,符合低价正当理由 。
沟通:主动认错,拿政策(2014 年 67 号公告)解释亲属关联,强调真实、无税基,争取认可 。
08/22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