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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企业什么时候可以不按预缴增值税申报纳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1.现房销售:如果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是现房(即已经竣工备案并达到交房条件),并且收到的款项与实际交房时间间隔较短,甚至可能是同一个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直接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去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不需要提前预缴。
2.完成全部结算: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完成后,纳税人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停止预征以节约资金。这是因为根据总局规定,若未完成全部结算需要预缴,而完成全部结算则不需要(若所在省市有不同规定,参照所在省市处理)
09/01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