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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下面的基层社,一般纳税人企业,自2021年-2024年房屋租赁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只缴纳了房产税,未缴纳增值税,金额不大,每年8万元左右,2025年继续按前会计处理方式操作还是按正确方式处理,按正确方式处理害怕税务数据比对差异,出现税务风险提示,补缴以前年度少缴的增值税,有什么好的操作办法吗?

zwx123| 提问时间:09/2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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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按正确的 一般计税的吗 是的话最安全的方法是补交之前的,直接跟这个增值税申报表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把之前没有交的,那这个月一次补上
09/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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