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想请教房产税相关问题。 我公司拥有自有房产,还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此前自有房产母公司自己对外租赁管理,现在公司计划将房产在明年起交给子公司来运营管理,但房产不划转给子公司,而是签订委托经营合同,由子公司承担房产日常维护及房租催收相关业务,在子公司获得经营利润后分红给母公司,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以想请问一下涉及房产委托经营合同的税务问题。 1、此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母公司自己缴纳,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后,涉及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可否转移由子公司缴纳? 2、此前房屋租赁不是母公司主营业务,是年度偶尔才有的业务,所以经营范围也没有房屋租赁这一项,现在准备让子公司全面正规开拓经营房屋租赁业务,是否需要去修改增加子公司经营范围? 3、委托经营活动开展的话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去提前准备? 麻烦了,谢谢老师。

hxtzkggs| 提问时间:10/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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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稍等我看下
10/14 17:19
朴老师
10/14 17:24
1. 不能转移,房产税由产权人(母公司)缴,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权人(母公司)缴,与委托经营无关。 2. 需要,子公司正规做房屋租赁业务,无对应经营范围会影响开票和税务申报,需增加。 3. 提前注意3点:子公司若以自身名义出租,按租金缴增值税;母公司收子公司分红需缴企业所得税;合同若属印花税应税凭证,双方需缴税,同时规范发票开具(出租方开租赁票,收手续费方开经纪代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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