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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营业结构和境外营业结构。境内总结构和境外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和境内母公司。这三种情况企业所得税处理,和缴纳,抵免,有什么区别,

奋斗1| 提问时间:10/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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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10/26 15:30
朴老师
10/26 15:35
1. 境内外营业机构/境内总机构与境外分支机构:同属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汇总纳税,境外已缴税款直接抵免。 2. 境外子公司与境内母公司:子公司是独立主体,母公司仅就子公司分红计税,子公司已缴税款(持股≥20%)间接抵免。
奋斗1
10/26 22:32
第一种情况营业结构和分支机构境外亏损可以抵减境内盈利不
朴老师
10/26 22:34
同学你好 可以的哦
奋斗1
10/26 22:44
那B项为啥不对
朴老师
10/27 06:29
不好意思,上面的追问我昨天看错了问题,正确答案是不可以。根据我国现行税法,企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两者需分别核算、各自弥补亏损。
奋斗1
10/27 11:39
意思是,营业结构,分支机构,子公司,境外的亏损都不得抵减境内的盈利,对不?。跟是不是一个纳税主体没有关系
朴老师
10/27 11:40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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