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六、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文件成文日期是2025年5月28日,执行日期是什么时候,当地税局要求按2025年5月开始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发票按认证抵扣月份。时间截点是按认证抵扣日期还是发票上的开票日期?
这个文件执行期是2023年1~2027年年底
认证的时间
所属期
11/19 15:56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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