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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取得千叶零售许可,在某商场租赁柜台,缴纳物业费、服务费及水电费等,对外销售金银首饰,商场收款后给企业销售清单,企业给商场开具全额发票,商场扣除服务费后将钱打入企业账户?那么企业是否属于零售行业?需要缴纳消费税吗?如果只开具服务费发票,是否属于零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吗?法律依据?
您好,企业持零售许可,租赁柜台直接向消费者售金银首饰,符合“零售业务”定义(销售给非经营单位的单位/个人)。商场收款、扣服务费再回款,属于代收结算,不改变企业零售实质,开其他发票也不能改变交易本质。是需要交消费税的。
12/1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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