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本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开具了一张“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费”发票,税率为6%,含税金额23007.36(金额21705.06,税额1302.3)现在报税,应该怎么填写增值税附表(一)?



你好,应该在第五行里面填写的,这个是专票吗?
2021 11/05 15:26

郭老师 

2021 11/05 15:26
填写完了之后,在附表三有一个第三行第一列填写价税合计的金额。

84784983 

2021 11/05 15:29
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我看网上写的一般纳税人非学历教学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糊涂了,不知道是该选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上的6%又是灰色的不能填写

郭老师 

2021 11/05 15:33
因为你没有选择简易计税的方法开发票,所以你申报的数据得按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来。

84784983 

2021 11/05 15:59
原来是这样啊,想问一下我10月的免税销售额有700万,非学历教育服务金额21705.06,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销售额指的是我免税的700万还是非学历教育服务金额21705.06,我这具备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吗?

郭老师 

2021 11/05 16:05
你好。
只要你交增值税,你的城建税,所有的都应该交。

84784983 

2021 11/05 16:0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不是有这个政策吗?我就是不明白它的这个销售额指不指免税销售额

郭老师 

2021 11/05 16:10
免税加不免税
你的700多万了

84784983 

2021 11/05 16:38
明白了,谢谢您

郭老师 

2021 11/05 16:41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