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案例 1】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21 年度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如下(不考虑其他因素): (1)销售商品收入 5000 万元,出售一台设备收入 20 万元,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收入 300 万元,从其直接 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 80 万元; (2)税收滞纳金 5 万元,赞助支出 30 万元,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10 万元,环保罚款 50 万元,合同违约金支 出 20 万元; (3)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70 万元; (4)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 3500 万元。 求分析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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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5000+20+300+80-5-30-10-50-20-70-3500=1715
1715-80(股息免税)+5滞纳金+30赞助支出+10+50行政处罚和没收不可税前扣除+(70-25)招待费(5000×0.005)可以税前扣除=1775为应纳税所得额!谢谢
2022 05/0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