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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甲公司对其部分业务信息系统和财务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因此发生变化。考虑到审计效率,A注册会计师仅测试了变更之后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这个做法为什么是恰当的?控制发生变化时不是应当分别测试吗

yany2013| 提问时间:2022 05/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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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来说,由于是针对特定基准日控制运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则如果新控制实现了相关控制目标,且运行了足够长的时间,注册会计师能够通过对该控制进行测试评价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则无须测试被取代的控制。
2022 05/20 18:09
yany2013
2022 05/20 18:21
谢谢老师!
注会会计老师
2022 05/20 18:26
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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