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 老师 工厂生产一种学习机类似ipad一样的工具,里面有中小学生的学习课程,这个课程,工厂是有版权的,没有问题,我们平台作为中间商销售这个课程,学习机(这个载体)就是赠送的,当然这个业务的本质就是课程的价值,这个载体(学习机)价值很低,成本只有几百块,那么这样的业务,应该是符合混合销售,不单独分别核算,按照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服务6%增值税,是否合理呢?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2 08/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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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    是的; 你们是提供课程培训服务按6% ; 如果是单纯的销售课程 就得按13%   
2022 08/22 14:39
84784993
2022 08/22 14:44
是将课程安装到学习机这个载体中,然后销售,本身没有培训服务
meizi老师
2022 08/22 14:45
 你好 ;       那就是销售课程按13%的  
84784993
2022 08/22 14:57
销售学习课程难道不算是非学历教育里的嘛?
meizi老师
2022 08/22 15:00
 你好;   你这个主要是看是   教育培训可以按6% ; 但是实际中你们确定下你们业务内容; 之前是看到有税务局要求按 销售课程按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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