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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庚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A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直接出售。要求:①辛公司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②辛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的税费③该批材料加工完工验收入库。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0/0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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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借:委托加工材料- 材料费20000 -直接人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委托加工材料-消费税10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付账款32700 2、借:应付账款 32700 贷:银行存款 32700 3、借:库存商品 31000 贷:库存商品 31000
2022 10/0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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