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庚公司加工应交消费税的A材料一批(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价款20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B材料用于直接出售。要求:①辛公司发出材料时的会计分录②辛公司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的税费③该批材料加工完工验收入库。



同学你好
借:委托加工材料- 材料费20000
-直接人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委托加工材料-消费税10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付账款32700
2、借:应付账款 32700
贷:银行存款 32700
3、借:库存商品 31000
贷:库存商品 31000
2022 10/09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