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运输企业甲在“营改增”后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入8吨运输货车10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 (2)当月取得货物运输不含税收入300万元。用2辆8吨货车无偿给某关联公司运输货物5天;将1辆8吨货车无偿用于运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10天。该企业8吨货车运费标准0.2万/天(不含税)。 (3)与乙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允许乙广告公司在甲运输企业2017年新建的外墙上涂刷广告,取得含税收入9万元。 (4)转让3辆已使用13年的货车,共取得含税收入12万元。 (5)支付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非财政票据),价税合计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



业务二销项税额=300*0.09 +0.2*5*2*0.09=27.18
业务3的销项税额=9/1.05*0.05=0.43
可抵扣进项税额=26 +5/1.05*0.05=26.24
企业应缴纳增值税=27.18 +0.43-26.24+ 12/1.03*0.02=1.6
2022 10/31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