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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增值税发票开的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是通讯器材,税率是13%的 。 这是末级科目吗? 这个发票我能收吗?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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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税收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的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是通讯器材,税率是13%。那么,这是末级科目吗?根据国家规定,发票必须为增值税,而不是末级科目,才能收取。因此,这个发票我能收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开票时,应根据国家规定,填写明确的税率及商品服务名称,以便收取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的审核将更加准确、可靠、有效。 此外,发票不仅仅按照发票上所写的商品和服务名称进行税收,而且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税率,并将不同税率结合使用,以便准确收取增值税发票。此外,增值税发票在开票时,应根据客户所交易的货物和服务,正确选择增值税发票上所标明的货物或服务名称,以及相应的税率,以便正确收取增值税发票。
2023 01/1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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