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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自建房为办公室,电费发票是房东的名字,可以直接入费用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在发生的合法经营活动中,确有的、实质的、必要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从此,公司租自建房作为办公室而产生的电费票据上挂的是房东的名字,只要该费用属于公司的合法经营费用,为了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活动所必需,就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进行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也有相应的条件和限制,也要符合一定的记账凭证要求,要求发生的费用必须有发票或其他费用凭证,发票或凭证上须有明确的费用名称,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公司可以把相应的费用税前扣除。
总的来说,公司租自建房为办公室,电费发票是房东的名字,可以直接入费用税前扣除,但是要求发生的费用必须有发票或其他费用凭证,发票或凭证上须有明确的费用名称,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
拓展知识:费用税前扣除的一般条件,费用应该是合法的、实质的、必要的;必须经过正规的记账登记;并要拥有合法的费用凭证,包括发票或收据等,当然,这些凭证都必须是有效的,并符合发票的报销要求。
2023 01/25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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