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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合作经营的收入如何缴纳所得税?甲乙2家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合作经营一家门店销售货物,甲方提供场地和人员负责销售,但是进货由乙方出款垫资,甲方销售收入每月全额交给乙方,乙方负责进货总体协调每月入账登记报税,年底乙方采取计算总收入假如利润共10万,根据协议甲方拿70%,乙方拿30%,乙方根据总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费=利润10万,然后于第二年划转给甲方10×70%=3万的利润分红。乙方已将总的收入扣除所得税,甲方还需要根据销售营业收入缴纳所得税吗?还是甲方只需要交分红的这3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就行了?第二年才收到分红是应该在当年缴纳所得税,还是实际收款时缴纳?没有在当年计入的话是不是应该在当年所得税年报时调增收入

lynn| 提问时间:2023 03/29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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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甲方只需要交分红的这3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就行了
2023 03/29 05:01
lynn
2023 03/29 16:55
那分红的3万是2022年期间收入的分成,但是甲方实际收款在2023年,请问甲方报年报时,应该调增所得税吗
东老师
2023 03/29 16:59
对,没错,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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