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道题的追索期限怎么写?



根据《票据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票据追索权的时效期间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2023 12/16 16:29

三三老师 

2023 12/16 16:33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三三老师 

2023 12/16 16:36
具体来说,持票人应当在出票日起六个月内向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提示付款,或者在汇票到期日起六个月内向出票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兑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此外,如果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出票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提示付款,但能够证明在汇票到期日前与出票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收款合同关系,可以向委托收款人请求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出票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提示付款,但能够证明在汇票到期日前与出票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收款合同关系,可以向委托收款人请求付款。如果委托收款人拒绝支付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三三老师 

2023 12/16 16:37
因此,E公司作为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9月11日)后6个月内(即3月11日之前)可以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及D公司进行追索。
具体来说,E公司可以在9月11日后的6个月内(即3月11日之前)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及D公司进行追索。如果E公司在该期间内没有向任何一个前手追索,则该追索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