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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某居民个人李某为独生子文,2019年工资总额26万元,交纳社保和住房公积6万元,职得劳务报酬1万元,掄酬份元。该纳积人有两个小孩在读小学,且均由其扣许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港60岁。

84784992| 提问时间:2024 03/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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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总额 - 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扣除) + 劳务报酬 - 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 赡养老人附加扣除 = (26万元 - 6万元) + 1万元 - 2.4万元 - 2.4万元 = 16万元 - 4.8万元 = 11.2万元 按照2021年的税率表,11.2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落在10%的税率档,速算扣除数可能是2520元。 因此,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致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1.2万元 × 10% - 2520元 = 1.12万元 - 2520元 = 8680元
2024 03/0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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