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北京佰强制造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当年销售产品904万元(含税,包运输),销项税额104万元,进项税额23万元,应纳增值税81万元,税负较重。在对企业进销货物流程以及有关费用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接受的运费发票不规范,全年运费87.2万元(含税),但是索取的发票都是普通收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深究原因,该产品运输需要专用设备----槽车运输,但该企业没有,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就自备槽车。该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客户提供槽车所发生的运费从产品的销售价格中扣减,同时提供结算收据。 假设次年的经营情况与本年一样,筹划人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两个方案供企业选择: 方案1:签订销售合同含运费,请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并支付运费87.2万元(含税),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2:签订销售合同不含运费,货物由客户负责运输,而销售合同的金额为扣去运费87



同学你好
要做分录吗
2024 04/01 09:40
m964293318 

2024 04/01 09:41
要做纳税筹划

朴老师 

2024 04/01 09:48
方案1:签订销售合同含运费,请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并支付运费87.2万元(含税),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税务影响:企业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运输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假设为一般货物运输,具体税率可能因运输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可以从支付的运费中抵扣相应的增值税。通过正规运输公司运输,可以确保发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
2.成本考虑:企业需要承担额外的运输成本,即87.2万元的运费。可能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和时间来管理运输过程。
方案2:签订销售合同不含运费,货物由客户负责运输,而销售合同的金额为扣去运费87.2万元后的金额。
1.税务影响: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无法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运费从销售价格中扣除,企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会相应减少。
2.成本考虑:企业无需承担运输成本,降低了经营成本。减少了与销售合同相关的管理工作。
综合考虑两个方案的税务影响和成本考虑,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企业注重税务合规和降低税务风险,方案1可能更为合适。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应纳增值税额。此外,正规运输公司的使用也有助于确保发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如果企业更注重成本控制和简化管理流程,方案2可能更具吸引力。企业无需承担运输成本,并且减少了与销售合同相关的管理工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将无法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m964293318 

2024 04/01 10:11
有详细计算过程来比较么

朴老师 

2024 04/01 10:17
方案1:
1.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设运费增值税率为9%(根据现行税率,运输服务一般为9%),则进项税额为 87.2 / (1 + 0.09) × 0.09 = 7.2万元。
2.总进项税额为 23万元(原进项税额) + 7.2万元(运费进项税额) = 30.2万元。
3.应纳增值税额为 104万元(销项税额) - 30.2万元(进项税额) = 73.8万元。
方案2:
1.运费由客户承担,因此公司无需支付运费,也无需取得运费发票。
2.应纳增值税额保持不变,仍为81万元。
现在,我们比较两个方案的应纳增值税额:
方案1的应纳增值税额为73.8万元,而方案2的应纳增值税额为81万元。显然,方案1的应纳增值税额更低,因此方案1更节税。
综上所述,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方案1(签订销售合同含运费,请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并支付运费87.2万元,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更为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