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看下这个题呢,解析下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4 05/1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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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内容较多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2024 05/15 11:48
84784970
2024 05/15 12:29
老师,好了吗
吴卫东老师
2024 05/15 13:43
税前收入13200  五险一金扣除1800  税后收入11400  全年136800 高校讲课劳务报酬  应税收入扣除20%  4000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12000   赡养老人扣除 24000 大病医疗扣除16000  扣除基本费用60000 应纳税所得额=136800+4000-12000-24000-16000-60000=28800 应纳税额 28800*0.03=864 算不出来答案
吴卫东老师
2024 05/15 13:51
在前面计算的基础上  考虑扣除差旅费津贴免税   9600 那么应纳税额=(28800-9600)*0.03=576 这是根据初始附加扣除计算的  目前赡养父母每月最高扣除3000   子女教育每月最高扣除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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