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一家养老院,民非企业,超过500万是否一定要转为一般纳税人?是否能电子税务局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养老院属于民非企业,即使年应税服务超过500万,也不一定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相关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养老院通常属于非企业性单位,且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可能符合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特点。
如果养老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具体流程如下(以企业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再点击【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进入到功能页面后点击【下一步】,然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并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另外,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需注意判定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是机构是否为养老机构;二是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为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规定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常见的税种核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以及当地地税代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工会经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2016年8月之前成立的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归属于地税管理,而2016年8月之后成立的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属于国税
2024 07/22 16:18